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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展协建单位的管理办法

    作者:周志勇日期:2019年05月04日阅读量:

      

    有意向加入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事业单位,可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符合一定的条件,并同意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经中心领导成员及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多数通过。

    一、具备条件

    (1)有一定的规模和发展前景,与本中心已有的单位无利益冲突。

    (2)对本中心建设申报国家级中心有较大的支撑作用。

    二、权力

    (1)接受授牌“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建单位”。

    (2)共享中心的信息资源和经授权或开放的研究成果。

    (3)优先作为中心进一步发展申报国家级中心的共建单位。

    (4)列席参与中心的日常会议和学术活动。

    (5)可以同中心内部的单位和个人商谈科技合作事宜。

    三、义务

    (1)遵守省里下发的关于本中心建设的各项管理规定,配合依托单位接受中期和期满考核,争取考核结果优秀。

    (2)支持本中心的开放课题至少1项,题目可以由协建单位提供,对研究成果拥有知识产权。

    (3)真心支持本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工程中心的目标,并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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