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全体成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实验室设一名安全员,协助实验室主任抓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本实验室人员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使用。
三、实验室主任、安全员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实验室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
四、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七、实验室及计算机房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八、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火警119、匪警110、校安全科62782050、清华派出所62783779。
九、实验和上机者晚上10:30以前应离开实验室。除夜班保卫人员外,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过夜。节、假日需要加班者应写加班申请单,请实验室主任签字、系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加班做实验,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以确保人身安全。
十、若工作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开箱检查、维修,要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才能拆装,并要有两人在场。检修完毕或离开检修现场前,必须将拆开的仪器设备妥善安排。
十一、实验室值班人员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断电、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