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化试卷管理对我院教师课程考查结果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考试课程按以下程序执行:
1.命题教师应提前五天将A卷、B卷、A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B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全部完成,按相应程序审批完成后交到教务员处,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
2.教务员核查考试人数,组织试卷印刷。
3.印刷完成后,根据考试安排提前一天将试卷按考场分装完成,并为每考场提供空白考场记录。
4.监考人员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组织监考,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考场记录与收回试卷一并交到教务员处。
5.教务员及时通知评卷教师将学生试卷、考试采用试卷答案评分标准领取,评阅教师进行试卷评阅。
6.评卷教师完成评阅后进行自查,自查完成后将评阅完成的试卷、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交复查人复查。
7.复查人复查完成后将评阅完成的试卷、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复查情况说明交评卷人。
8.评卷教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网上成绩登录,登录完成后,与教务员共同进行成绩复核,经复核无误后立即提交,由教务员打印成绩单。
9.评阅教师实事求是填写试卷分析,并将学生试卷按成绩单顺序进行排序,将成绩单和试卷分析交系主任审查完成后,再交主管院长审查。
10.经审查完成后由评卷教师将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学生试卷交到教务员处。
11.学院组织对试卷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者,责成责任人写出检查并进行整改,视问题的严重程度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12.对于整改过的试卷,由整改人写出整改情况说明,由教务员进行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进行更正。
13.由教务员将A卷空白卷、B卷空白卷、A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B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审批表、考场记录与评卷教师交来的成绩单、试卷分析、学生试卷放在一起,并组织装订后存档。
14.教务员填写试卷目录存档。
二.考查课程按以下程序执行:
1.任课教师按时对所授课程进行考查,收回学生相应考查成果。
2.任课教师对学生考查成果进行评阅,对于以论文形式进行考查者应给出相应评阅意见,对于以图纸形式进行考查者,应填写相应评定表,对于以平时情况进行考查者,应提供平时考查记录。
3.任课教师评定成绩完成后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成绩登录,登录完成后,与教务员共同进行成绩复核,经复核无误后立即提交,由教务员打印成绩单。
4.任课教师将学生考查成果按成绩单顺序进行排序,并将成绩单交系主任审查完成后,再交主管院长审查。
5.经审查完成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单、学生考查成果交到教务员处。
6.学院组织对考查成果评阅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者,责成责任人写出检查并进行整改,视问题的严重程度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7.由教务员对成绩单和学生考查成果存入教学档案室。
8.教务员填写考查课程目录存档。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土木建筑学院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