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率,根据学校有关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教学文档包括学校与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办学条件材料、日常教学管理材料、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统计材料、学生工作材料及其它与教学相关需要保存的文档材料等。
2.学院教学文档的保存由教务员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文档室。
3.学校与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方面材料由学院办公室及总支办公室负责收集,每学期末汇总后移交教学文档室保存。
4.办学条件材料包括师资、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的材料,分别由院办、实验室、资料室提供并作及时更新。
5.日常教学管理材料由教务员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存档。
6.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统计材料由学院教研和科研统计人员每年作好统计,附必要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汇总后移交教学文档室存档。
7.学生工作材料由学院团总支负责收集统计,每学期汇总后移交教学文档室保存。
8.其它与教学相关需要保存的文档材料根据学校要求需要保存的文档材料,由各主管院长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收集汇总后移交教学文档室存档保存。
9.为保证教学文档的时效性,学院有关人员应对分管材料及时整理汇总,按时移交教学文档室。
10.各类教学文档材料保存不少于五年,对于一些指导性文件并至少保存到适用年限结束。
11.教学文档室保存到年限的材料需移出教学文档室,具体处理由学院领导决定。
12.教学文档室保存材料概不借出,本单位人员需要查阅者可与教务员联系,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者应同教学院长联系。
13.本规定按发布之日起执行。
土木建筑学院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