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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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土木建筑学院关于教学计划执行的有关规定

添加时间:2015-06-23     作者:     编辑:

新一轮已修订完成,学校已批准,并决定从2006年入学学生开始执行,2005年及以前入学学生仍执行2001年教学计划,同时学校颁发了《河南大学教学计划管理规程(试行)》,对教学计划的执行作出了严格要求,为此对我院教学计划的执行作出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河南大学教学计划管理规程(试行)》的有关要求,对目前执行的学院教学计划进行复印,原件存放学院教学档案室,学院领导、教务员、各系系主任、各年级辅导员各存复印件一份,以备工作需要;

2.对2006年教学计划中必修课和专业方向模块课除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作出的改动以外,一般不再作任何改变,直至下一轮教学计划作出统一修订,对任选课程随着科学技术和师资队伍的发展,可作适当增设或调整,但必须按照《河南大学教学计划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

3.对2001年教学计划中执行中存在的不便于操作的地方可作适当细化和调整,但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执行;

4.待2005年及以前的学生以毕业、肄业、退学等形式全部离校后,2001年教学计划废止。

土木建筑学院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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