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河南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24﹞55号),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自2024年5月起至2028年5月止。
5月28日至31日,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派遣,由深圳大学范悦教授担任组长,中国建筑学会何志方副监事长、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子萍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清华大学张利教授、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侯朝晖教授级高级建筑师组成的视察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进行了入校评估考查。在校期间,专家以访谈、现场考察、作业查阅、听课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学院、教师、学生进行了充分考察。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会见了视察组专家,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情况。学校教务处、人才人事部、财务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招生办公室、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行政部门对建筑学评估工作给予了充分支持。
专家组认为,我校建筑学专业办学思想清晰、教学目标与定位明确,形成根植中原沃土,打造区域人才培养高地的办学思想、在历史建筑保护方向等方面形成了较鲜明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教学空间环境与硬件设施完善,图书资料丰富;教学管理体系健全,教学组织完备,教学过程及质量管理严格;学生整体综合素质优良,精神面貌好,学习勤奋踏实,积极向上、充满自信。在上一轮评估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实质性的改进,教师队伍建设与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科发展取得了重要突破。
专家组还提出了三方面的整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课程体系的顶层设计,优化不同课程设置,持续进行以课程目标达成为核心的专业课程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特别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国内国际学术交流。
建筑学本科专业顺利通过教育评估,不仅是对学院办学成果的肯定,也为建筑学学科发展明确了努力方向。学院将深入分析评估结果,持续加强教育教学工作,致力培养具备全面素养的建筑学专业人才,以更好的满足国家和行业的发展需求。